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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9-00018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3-28
文号: 灌 卫〔2019〕1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隶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县卫健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隶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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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隶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县卫健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隶组建实施方案

根据《灌南县机构改革方案》和灌南县转隶组建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转隶组建工作,紧紧围绕“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总原则,按照县委明确的改革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衔接、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

转隶组建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县委常委分工负责,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后,迅速成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由任红剑同志任组长,张怀霞同志任副组长,组建工作专班,具体承担转隶组建实施工作。

三、实施内容

根据改革要求,转隶组建工作在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后1周内完成。

(一)组建班子(2月27日前)。成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原县卫计委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由办公室牵头,原县卫计委财务科、人事科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转隶组建具体实施工作。崔玲波同志作为转隶组建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二)动员部署(2月27日前)。召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部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隶组建相关工作。

(三)划转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2月27日前)。按照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部门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原县卫计委人事科与划转部门衔接,研究确定划转人员具体名单,办理职责、机构、人员划转手续。

(四)资产移交(2月28日前)。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原县卫计委办公室、财务科等相关科室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照《关于在县机构改革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资产清查和登记,按程序办理经费资产移交、划转和处置手续。

(五)离退休干部移交(2月28日前)。原县卫计委人事科按照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做好离退休干部归属交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离退休干部移交方案,做好相关移交工作。

(六)档案交接(2月28日前)。原县卫计委办公室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档案移交方案要求,明确档案工作责任人,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七)集中办公(2月28日前)。严格执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按照程序步骤和时限要求调整办公用房,确保转入人员按时搬迁到位,实行集中办公。

(八)新印章启用(2月28日前)。原县卫计委办公室负责对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新印章领取工作。印章启用后,原印章同时废止,交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关系管理(2月28日前)。原县卫计委办公室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做好基层党组织调整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十)总结报告(3月4日前)。转隶组建工作完成后,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名义向县委报送完成转隶组建工作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在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健康委转隶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转隶组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二)细化工作进度。要按照委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县委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职责、机构、编制、人员划转、资产移交、离退休干部移交、档案交接等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按照县委要求,于2019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本部门机构改革。

(三)稳妥有序推进。要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整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衔接、有序推进、不出现空档期。要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即行即改措施,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系统安全稳定。

(四)严明纪律规矩。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上级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