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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9-00031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4-28
文号: 灌 卫〔2019〕3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现将《2019年全县卫健系统药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卫健系统药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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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

现将《2019年全县卫健系统药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全县卫健系统药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药政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卫生健康工作要求,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坚持药品耗材网上平台集中采购,健全国家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制度,加强日常采购监管措施,不断提高药品耗材合理使用水平。

一、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一)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占主导地位,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

(二)规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加强对村卫生室药品耗材从卫生院代购与使用管理,落实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进行零差率销售,对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资金进行考核结算,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提高临床用药合理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加强院内药品配备使用数据分析,完善处方点评分析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二、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一)严格执行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制度,研判并网络上报短缺药品信息,做好短缺药品动态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推进监测预警工作全覆盖。

(二)结合市、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本单位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对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形成短缺药品清单,实行动态监管。

(三)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发挥卫健部门监管作用,健全药品分类采购、应急采购制度并做好采购申请和备案工作,保障临床需要。

三、规范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管

(一)充分发挥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中的主导地位,坚持所有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严格执行省市入围目录与价格,禁止违规网下采购。

(二)做好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完善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落实药品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制度。

(三)做好季度药品耗材网上采购与分析评价通报制度;加强“两票制”政策学习与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票、货、帐一致方可入库使用。医疗机构回款应在规定时限内。

(四)强化合理用药的监管,完善重点药品预警管理制度,动态调整监管目录,特别是对抗生素、非基本药物、营养性等药品的监控;建立完善处方点评、不合格用药处方医师公示和约谈制度。

四、提升药政队伍建设

(一)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强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及监督管理等专业培训,提高药政工作管理水平。

(二)加强廉政从业风险防范,强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廉洁从业教育,健全采购内部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大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

(三)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规定的行为;积极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重纪律的药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