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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9-00041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4-29
文号: 灌 卫〔2019〕4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现将《灌南县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灌南县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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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灌南县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方案

(2019年)

为做好我县2019年致病菌菌株收集和送检工作,提高细菌性传染病的病原学监测和防控水平,根据《连云港市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要求,特组织制定灌南县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

一、工作目的

(一)建立完善的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体系,进一步促进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配合,形成规范的病原菌菌株收集、检测工作机制。

(二)完善基于实验室的监测信息分析系统,形成实验室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相结合的信息化平台。

二、监测网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县疾控中心作为致病菌识别网的第四级网络实验室,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作为监测哨点医院。

三、监测时间

全年常态化开展监测工作。

四、监测工作

(一)菌株收集

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常见收集菌株种类见附件1。菌株来源包括医疗单位病例菌株、疾控系统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来源菌株。

哨点医院检出的法定传染病菌株(布鲁氏菌、志贺菌、伤寒/副伤寒沙门菌等)以及其他致病菌中的肠道致病菌需在分离后2天内送到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收集后1周内送到市疾控中心。每家哨点医院全年完成至少6株致病菌菌株的分离和上送工作(填写附件2)。法定传染病菌株信息中须包含与之对应的传染病报告卡的 ID 号。

(二)腹泻病主要致病菌监测

1.哨点医院:病原学监测。2家哨点医院肠道门诊在每年4-10月开展腹泻病的主要致病菌监测,每月至少采集3份腹泻病人粪便标本,填写标本采样登记表(附件3),采样后应尽快送至本院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病原种类包括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霍乱弧菌、副溶血弧菌5种,腹泻病人标本采样要求为:①每个病例采集1份,24小时内接种,用于细菌分离培养。②采集粪便后应使用无菌容器,而后迅速将挑取粪便盛入无菌便盒。挑取粪便标本,应选择具有明显形状改变部分,如有脓血或粘液应挑取脓血、粘液部分;液体粪便则应取絮状物部分。固体形态粪便可用灭菌压舌板或棉签挑取,液体粪便则需使用吸管。③优先采集就诊时未使用过抗生素病例标本。

2.县疾控中心:病原学监测。县疾控中心在每年4-10月开展腹泻病5种主要致病菌的检测,每月至少采集10份腹泻病人粪便标本送至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肠道病原菌(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霍乱弧菌、副溶血弧菌)的分离培养,腹泻病人的标本采集方法与哨点医院相同。

(三)信息收集与反馈

监测工作中规定的送样信息报表均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各哨点医院和县疾控中心需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肠道致病菌菌株数量上送的要求(12月份分离的法定传染病菌株需在2020年1月5日前送至县疾控中心)。

联系人:余祥龙

邮箱:gnfbk83836018@163.com

联系电话:0518-83836019

五、质量控制

(一)组织分工

1.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致病菌网络监测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保证监测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2.县疾控中心负责收集和转运哨点医院采集的相关生物样本,开展监测标本和暴发疫情处置标本的收集、菌株分离和鉴定,收集基本流行病学信息,完成信息填报;

3.哨点医院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相关病例信息登记、生物样本和菌株采集与保存、实验室检测。发现可疑疫情及时上报,并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县疾控中心技术指导和培训。

(二)考核评估

1.全年菌株收集、检测任务完成率 100%。

2.4-10月份腹泻病主要致病菌检测完成率100%。

3.菌株上送及时率100%。

4.菌株送检信息报表完整率、准确率100%。

附件:1.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病原类别及菌株名录

2.菌株信息登记表(病人标本)

3.腹泻病例粪便标本采样检测登记表

4.菌株交接回执单

 

附件1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病原类别及菌株名录

病原类别

疾病分类

病原菌名称

法定传染病致病菌

肠道病原菌*

1.霍乱弧菌

2.志贺菌

3.伤寒、副伤寒沙门菌

自然疫源病原菌

1.布鲁氏杆菌

2.炭疽芽胞杆菌

3.钩端螺旋体

4.猪链球菌

5.鼠疫耶尔森氏菌

6.立克次体

呼吸道病原体

1.猩红热链球菌(酿脓链球菌GAS)

2.脑膜炎奈瑟菌

其他致病菌

肠道病原菌*

1.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

2.空肠弯曲菌

3.非伤寒沙门菌

4.副溶血弧菌

5.气单胞菌

6.单增李斯特菌

7.艰难梭菌

8.大肠杆菌

9.阪崎肠杆菌

*肠道病原菌来源于粪便或肛拭子。


 

附件2   

菌株信息登记表(病人标本)

  菌株报送单位:                   (盖章)     菌株报送人:                (签名)     报送日期:               

菌株编号

传染病报告卡ID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工作单位

临床诊断

标本类型

采样日期

鉴定方法

检测时间

鉴定结果

血清型(群)

备注

 注:表格内日期的格式为年/月/日 ,例如2019/03/01。  备注内填写采样地点,例如县第一人民医院

菌株接收单位:                    (盖章)       菌株接收人:             (签名)         接收日期:              


 

附件3 

腹泻病例粪便标本采样检测登记表        

标本

编号

患者

姓名

职业

现住址及联系电话

发病

日期

是否服抗生素

主要临床症状

采样日期

(具体到“时”)

检测日期

检测结果

备注

体温℃

腹痛

腹泻

恶心呕吐

其他

粪便

粪便

性状

肛拭子

呕吐物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备注:患者姓名:5岁以下患儿加注家长姓名。粪便性状:1.鲜血样便;2.血便相混;3.脓血便;4.黑便;5.粘液便;6.米泔水样便;7.水样便;8.稀便;9.正常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报告单位:                          


 

4   

菌株交接回执单

                    (单位)

按照江苏省细菌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监测方案的要求,今收到你单位                同志上送的菌株       份,其中肠道致病菌                               份。经现场核对,本次上送的菌株与基本信息登记表上登记的数量一致,保存完好,标示清晰,予以接收。

具体清单详见菌株基本信息登记表。

   接收单位:                       (盖章)

          接收人:                          (签名)

接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