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为一个创建周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提升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工作要求,力争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根据县委、县政府《灌南县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灌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责任清单》和《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9年县级城市版)》相关标准,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长效管理机制。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全县目标定位,加强卫生健康队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建设,以构建和谐卫生健康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质量标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服务设施,提高职工素质,树立卫生健康行业新风气,为我县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详见附件1与附件2。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生健康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卫健委主任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计划、严密组织、保持联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抓,全员上阵共同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周集中听取上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周具体工作安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创文办有关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实现创建工作单位全覆盖、人员全参与、任务全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动员是基础。各单位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大力宣传本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举措和成就。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和宣传网络,分阶段、分专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
(四)强化考核督导
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其他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对明确的任务,要制定落实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和完成时限。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完善台帐资料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查对各自的工作任务,注重把印证每条测评标准的原始材料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务必保证每条测评标准有部署、有活动、有小结,形成系统的、全面的、能反映卫生健康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全貌的文字、影像材料。
附件:1.灌南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2.灌南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
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清单
3.2019年卫健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工表
(此页无正文)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 务
实地考察部分
一、实地考察依据《统计法》规范操作,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二、实地考察主要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三、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只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将客观记录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四、测评软件系统对考察记录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实地考察成绩。
五、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原则上不到现场查阅台账资料。
医院实地考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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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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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Ⅱ-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Ⅲ-5融入日常生活 |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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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德讲堂全面覆盖并正常开展活动。 |
(1)道德讲堂内有体现核心价值观或“爱、敬、诚、善”等内容的道德文化氛围布置; (2)道德讲堂每季度开展活动应不少1次,活动内容接地气、形式有新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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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显著位置有行业规范展示(或服务承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相关投诉处理流程的公示和说明,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并及时做好投诉处理和记录。 备注: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是否及时更新反馈,记录真实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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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Ⅱ-7 社风民风建设 |
Ⅲ-12 志愿服务制度化 |
3)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位、商业大街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
主要出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有志愿服务站点,要求:(1)有场地设施:有相关配套及便民设施,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和必要条件;能够提供便民服务物品3件以上(饮水机、雨伞架、针线包、橡皮、雨披、人丹、十滴水、老花镜、气筒等);(2)有服务团队:显著位置公开团队概况、组织架构和管理运行责任人,志愿者佩戴明显标识;(3)有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1—2个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在显著位置公布志愿服务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具体安排及联系人等信息;(4)有工作制度:制定站点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有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在显著位置公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考评、嘉许激励等制度;(5)有活动记录:依托“志愿江苏”等平台招募注册志愿者,发布和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并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片、视频、新闻报道等材料;(6)有文化氛围:大力传播志愿文化,注重展示优秀志愿者和团队风采,有与环境相协调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有鲜明外观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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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Ⅱ-7 社风民风建设 |
Ⅲ-14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2)各类媒体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城市出入口、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广泛刊播展示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 |
主要出入口、门(急)诊大厅、收费(挂号)窗口、咨询台等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每步行200米能看到6处以上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占广告总数量达30%,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倡导文明行为、绿色生活等 “讲文明树新风”;(3)关爱未成年人;(4)“连云港市民文明行为20条”等;公益广告设计制作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 备注:室外公益广告以间隔20米为1处,室内以间隔10米为1处。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实际情况而定。 补充:建筑工地围挡:①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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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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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Ⅱ-10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
Ⅲ-20 |
4)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
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内保洁及时,无散落烟蒂、乱涂乱画现象,无明显异味,水电开关、洗手池、冲水设施无损坏,有节约提示;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识,设置“母婴室”(第三卫生间),无障碍设施完善,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无障碍卫生间标识、导向清晰明确。 出入口、各类通道(含电梯)设有无障碍设施并有明显标识,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停车场设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无被占用现象; 备注:未设置公共卫生间或未看到公共卫生间指示牌的,此项为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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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3 |
2)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 |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设置健康生活宣传栏(医院大厅或候诊室、走廊有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展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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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Ⅱ-14城乡环境面貌 |
Ⅲ-31环境卫生 |
1)城镇街巷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路、河道沿线和背街小巷、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无卫生死角盲区,城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内外环境卫生整沾,管理规范有序,地而无痰迹、纸屑、烟蒂等散落垃圾,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大厅玻璃无污损;公共区域无乱堆放现象;设置分类垃圾箱,箱体无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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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Ⅱ-15 公共服务质量 |
Ⅲ-33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2)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
(1)医务人员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热情耐心为患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着装,医务人员无庸懒散拖、怠慢患者的现象;就医环境温馨,提供人性化的便民服务;设有“军人优先”提示牌。 (2)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 (3)管理人员、安保环卫人员友善对待就医群众,耐心热情回答询问。 备注:随机询问相关情况(如询问卫生间位置),观察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态度,积极回应并指出具体方位为符合;态度消极,不回应问题,甚至有粗鲁言辞为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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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Ⅱ-16 社会公共秩序 |
Ⅲ-34 公共场所秩序 |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主要出入口、门(急)诊大厅等显著位置有禁烟标识,禁烟区域无吸烟现象. 备注:摆放烟灰缸或发现散落烟蒂视为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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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
(1)无大声喧哗、争吵谩骂现象; (2)挂号收费窗口有序排队,就诊秩序井然; (3)医院周边交通疏导有力,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有序;无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备注:患者就医时,在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宾馆酒店实地考察内容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1. 主要出入口、大堂门厅、电梯等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2)倡导绿色生活、诚信经营、保护资源环境、厉行勤俭节约等“讲文明树新风”;(3)“连云港市民文明行为20条”等;电子显示屏、LED显示屏的刊播公益广告内容、时长达30%;公益广告设置精致美观,与宾馆酒店环境相协调,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
备注:步行100米,不少于5处为符合
2. 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发放行李标签提示卡等多种形式进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
3. 在大厅、自助餐厅,包厢等位置通过招贴画、座卡等设置“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相关内容提示;
4. 公共设施完好,主要出入口、电梯等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人防、技防、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5. 显著位置设置公共卫生间指示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散落烟蒂、乱涂乱画现象,无明显异味,水电开关洗手池冲水设施无损坏,有节约提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无障碍卫生间标识导向清晰明确;
6. 公共区域有明显禁烟标识,禁烟区(专设的吸烟区以外的区域)没有吸烟现象;
备注:禁烟区放置烟灰缸视为不符合;有烟蒂视为不符合。
7. 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备注:在服务台询问餐厅或卫生间位置,观察服务人员态度,积极回应,并指出餐厅或卫生间具体方住为符合态度消极,不回应问题,甚至有粗鲁言辞,为不符合。
8. 显著位置有行业规范展示(或服务承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相关投诉处理流程的公示和说明,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并及时做好投诉处理和记录;
备注: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是否及时近新反馈,记录真实可信。
9. 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无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10.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纸屑、烟蒂、痰迹,无随地吐痰现象;
11. 周边无黑臭水体;
12. 无其他不文明现象。
附件2
灌南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任务分解表责任清单
一、网上申报(责任科室: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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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具体要求 |
相关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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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5)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①提供本县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工作安排,如通知或方案等。 |
上传本县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工作安排(规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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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本县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情况。 |
上传本县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情况(说明报告)。 |
二、实地考察(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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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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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5)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中小学校: ①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②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③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
三、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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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问卷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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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5)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对学校周边社会文化环境的评价。 |
附件3
2019年卫健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分工表
第一责任人:任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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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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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权 |
政策法规科 计划生育指导科 计生协会 药政科 |
陆朝俊 陈学琴 张 伟 陈林超 |
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田楼镇第一卫生院 田楼镇第二卫生院 康民医院 东方医院 博爱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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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浩 |
财务科 监察室 爱卫办 信息科 |
吴学文 唐立芹 陆继林 殷作文 |
百禄中心卫生院 三口中心卫生院 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李集乡卫生院 爱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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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庆庆 |
卫协会 基层卫生科 卫生应急科 |
陆士海 张 森 刘永进 |
汤沟中心卫生院 孟兴庄镇卫生院 张店镇卫生院 北陈集镇卫生院 仁和医院 政好康复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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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怀霞 |
办公室 宣传教育科 人事科 |
崔玲波 张 飞 闫 明 王 娟 |
县妇幼保健院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委机关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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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征汤 |
公共卫生科 医政科 中医科 |
郑学展 薛 明 范丽娟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仁慈医院 县第一人民医院 县第四人民医院 新安镇卫生院 县第二人民医院 硕湖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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