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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9-00052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5-31
文号: 灌卫〔2019〕6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和卫生镇创建成果,建立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结合卫健系统实际情况,建立卫生县城和卫生镇长效管理机制。

关于印发灌南县卫健系统建立卫生县城和卫生镇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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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和卫生镇创建成果,建立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结合卫健系统实际情况,建立卫生县城和卫生镇长效管理机制。

一、健全组织网络

成立由卫健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爱卫办、医政科、公卫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爱卫办,爱卫办、督查办负责创卫组织协调推进、督查考核。办公室下设爱国卫生与病媒防制组、卫生监督与医疗管理组、疾病预防与健康教育组、精神病防治组、后勤保障组五个专业小组。各医疗卫生机构均相应成立创卫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二、明确内容标准

(一)卫健系统共性部分

1.环境卫生:单位内外环境整洁,无杂草杂物、垃圾;办公区、诊疗区、宿舍区等区域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加强院内外、楼道、公厕保洁和卫生管理。

2.控烟工作:办公场所、门诊、病房等通道有控烟标识,配备吸烟劝导员;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无烟蒂、无吸烟者,办公区内无烟头、无烟缸等烟具;设立标准吸烟区。

3.健康教育: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医疗机构每月更换1次,卫生单位每2月更换1次,疾控中心编印健康教育手册、折页等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摆放。

(二)医疗机构

1.健康促进:健全健康教育网络,举办知识讲座,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地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2.医疗废物:贯彻落实《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对医护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按规定时间、路线和要求,由运送人员专车送至暂时贮存场所并进行登记,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院感管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并开展相关工作。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点标识明确,相对独立,流程合理,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规范严格消毒、处理医疗废物。

4.其他:医疗机构内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诊疗活动中无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范围的执业行为;食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 要有防蝇、灭鼠等措施

(三)卫生监督所

1.饮用水安全: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依法依规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责任。

2.公共场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制订量化分级方案、标准,实施等级评定、等级公示工作,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5%以上;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学校卫生:开展学校传染病监督检查工作,相关台账资料记录齐全。

4.非法行医:加强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医疗机构内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诊疗活动无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范围的执业行为。

(四)疾控中心

1.健康教育和促进:围绕威胁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健康促进和科普宣传活动;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符合要求,监测结果有数据分析报告,能反映本地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职业病防治: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3.饮水安全:开展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水质卫生监测。

4.传染病防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网络,配备疾病与健康危害监测等相关技能人员;重点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检验等能力,在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有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5.学校卫生: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对幼托机构、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6.计划免疫: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计划,免费实行免疫预防接种;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满2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安全接种率100%。

7.病媒防制:全面系统地开展主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监测数据准确,监测结果及时分析和总结;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B级要求。

三、强化督查应用

督查由委创卫办、督查办组织开展,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标准,确保创卫管理机制得到落实。卫生县城每两月、卫生镇每季度开展一次巡回督查考评。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卫健委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追责。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