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全县卫健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印发
全县卫健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
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决定自2019年5-10月份,在全县卫健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全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门诊大厅、病房、输液室、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变形缝、电缆桥架封堵是否严密。
(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是否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能正常供水。
(五)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是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有无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六)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单位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否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七)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单位有无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有无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有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八)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有无不足。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灭火、是否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并通过本单位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营造舆论声势。
2.深入学习标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附件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检查要点,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学习,全面掌握各项检查要求。
3.组织约谈培训。开展一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检查要点逐项自查,全面梳理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5月底前,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2),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报委安监办备案。
2.集中问题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每半月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填写《“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登记表》(附件3),每月5号、20号报委安监办备案。委安监办将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各医疗卫生单位检查进展情况,对隐患较多、风险突出的,将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3.综合施策推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综合整治、集中攻坚,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进行倒查问责;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卫健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根据总结情况,县卫健委将进行抽查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县消委办统一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县卫健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安监办,由委副主任王德权任办公室主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节点推进。
(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督导组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医疗卫生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委安监办;5月起,每月5日、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登记表》,每月25日一并报送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3.“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登记表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附件2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已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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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发现的具体问题 |
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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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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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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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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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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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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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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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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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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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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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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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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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9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单位自行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期限,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上述内容抄写至横线处)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张贴于该单位醒目位置,1份报当地消防部门,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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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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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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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填表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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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场所)名称 |
所属类别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姓名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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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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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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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排查时间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19-4-30; 3、此表每半月报送时,累计填写,滚动更新“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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