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委发〔2019〕35号
关于印发《2019年北陈集镇防汛防旱预案》的通 知
各村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领导,保证防汛防旱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取得防汛防旱工作的全面胜利,特制定《2019年北陈集镇防汛防旱预案》,现将《2019年北陈集镇防汛防旱预案》印发给各村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请结合本地防汛防旱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北陈集镇防汛防旱预案
中共灌南县北陈集镇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
2019年北陈集镇防汛防旱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9年防汛防旱工作,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针对我镇境内可能出现的险情,制定险情处理方案和防灾措施,减轻洪涝、干旱所带来的损失,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洪涝干旱灾害的防范工作,充分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合理开发调配水资源,力争把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从严从细从实制定本防汛防旱预案。
一、建立组织体系
我镇南依灌河、义泽河,北靠新沂河,境内共有8条大沟、1条干渠,担负着全镇的工、农业生产的供水、排水任务。镇党委、政府对防汛防旱工作十分重视,并成立了防汛防旱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周倍良任政委、镇长卜海任总指挥,人大主席王永俊任指挥,由镇人武部、民政、财政、派出所、供电所、医院、农技、电信、水利站、国土资源管理所、城建所、安监所、新沂河堤防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水利站长嵇友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2019年安全度汛抗旱工作的技术指导。各村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抢险物资的筹集、人员安排、拆除本村范围沟内埂坝、渔网、渔簖等阻水障碍物。
二、完善责任制的落实
为了安全度汛,抗御自然灾害,我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镇的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明确了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了防范措施。
1、堤防:在一般情况下,由新沂河堤防站和水利站负责日常检查。
(1)新沂河达到防洪设计水位时,由杨圩、八庄、官沟、港咀、沂南、安淋等6个村,组织300人上堤负责巡逻检查,达到警戒水位时,全镇14个村及1个居民委员会全力以赴分段负责,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2)灌河、义泽河达到防洪设计水位时,由大有、三友、棋杆、邵庄、王口、尹荡等6个村及陈集居委会组织150人巡逻检查,达到警戒水位时,全力以赴。
防汛抢险物资:由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筹集、调度使用。
我镇境内的外三沟的埂坝、鱼网、芦柴、杂草及其它阻水建筑物,由指挥周其敏负责,派出所、水利站全体人员、各村责任人负责清除,确保排灌通畅。内三沟的清障工作由各村负责,主要清除明埂暗坝、芦苇杂草、铁丝网渔簖等,同时做好清沟理墒工作,确保田间无积水、无渍害。
2、涵闸管理:全镇九座挡潮闸、八座引水闸,由所在村涵闸管理员负责启闭,水利站刘华军、相军负责挡潮闸技术安全指导,沂南小河沿线的大沟引水闸由相应村负责适时启闭,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水利站负责对涵闸管理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端正思想,立足本职,不误潮水。
3、对灌河、义泽河3座穿堤涵洞由所在村村委会主任负责,备好防汛物资,涵洞由所在村委会指定专人管理,适时启闭,以防潮水倒灌,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新沂河行洪时,认真检查背水坡有无渗水现象,各护堤员由新沂河堤防站召集培训,签订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
5、防汛突击队:各村要组织以村委会主任为队长,不少于20人的防汛突击队,队员要求身体好、思想素质好,具有不怕吃苦、不怕牺牲的精神,做到突击队拉得出打得响。
6、各部门责任: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召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防汛防旱责任状。
(1)、镇人武部要充分发挥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作用,根据防汛防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民兵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2)、水利站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雨情水情测报工作,合理调度水源,保证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协调防汛防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负责防洪、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对病险涵闸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防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3)、电信部门确保各闸和乡村主要领导通讯畅通。
(4)、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汛线路和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通电的挡潮闸防汛用电的正常供应。
(5)、民政、医院、防保所负责灾中、灾后防疫、救护工作。
(6)、农技服务中心要针对涝、旱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
(7)、奖惩制度
对在防汛防旱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农业生产受灾损失作出贡献的干部、民兵,镇政府将决定给予表彰奖励,并报上级政府及人武部门,建议给予立功受奖。
有险情、灾情发生,知情不报,不主动采取紧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在防汛防旱工作中采取消极、隐瞒态度,造成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干部和民兵,镇政府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经济或刑事责任。
总之,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落实关键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北陈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