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局、大队、相关科室:
现将《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进一步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关于印发《灌南县“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污防指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这一核心,坚持“严”字当先,“严管、严查、严惩”,狠抓大气污染防控,促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二、工作重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船舶用燃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有效推进船舶用燃油经营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改。7月下旬,质监科将会同各基层分局集中力量,对我县境内的灌河、盐河、南六塘河、北六塘河、老六塘河、义泽河、龙沟河、柴米河、柴南河、唐响河、一帆河、公兴河等12条通航河道进行排查,摸清辖区船舶燃油供应企业底数,全面了解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逐户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二)监督抽检。8月上旬,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统一部署,开展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工作;依法对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船舶燃油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低劣油品行为。对在整改后仍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船舶燃油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防止反弹,请各基层分局做好手续齐全及违法的水上加油船、岸边水上服务加油点抽检配合工作。
(三)强化督查。8月上旬,围绕打击生产、销售低劣船舶燃油重点问题,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派员参加,组织开展专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镇政府和园区,并认真督促整改。及时做好省市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宣传与指导,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监管对象意识提升,主动挖掘工作典型,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质监科。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报送。
(三)强化工作实效。局质监科将联合商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相关科室,对辖区内的河道非法加油点进行排查,保障工作按时推进。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且进展缓慢、进度严重滞后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在督查中发现工作推诿扯皮、发现问题不落实整改的以及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四)形成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与同级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主动联系、及时移交,明确监管责任,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部门联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化治污大格局,共同努力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