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委属各党组织:
现将《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抄送: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印发
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办法 |
一、理想信念 (40分) | 1.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工作会议情况(10分) |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党员培训、专题会议等。缺席会议扣2分/次,扣完为止。 |
2.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会议情况(10分) |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补选)会议等。缺席会议扣1分/次,扣完为止。 | |
3.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情况。(10分) | 1.注册得2分,未注册不得分。 | |
2.根据年度活跃度及总积分按优、良、中、差四档打分,原则上优秀不超过30%、差等不低于20%。 | ||
4.按时参加支部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分) | 1.缺席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扣1分/次,扣完为止。 | |
2.评选结果获得优秀格次得5分;合格格次得3分;基本合格格次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预备党员不确定格次,按基本合格格次给2分。 | ||
5.足额交纳党费。(5分) | 按照要求上交党费,有迟交、少交、不交党费现象,不得分。 | |
二、服务群众(10分) | 充分发挥“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模范作用,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奖励范围不超过50%,且按档打分。 | |
三、先锋模范 (35分) | 1.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15分) | 1.参加固定学习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纪念建国、纪念五四运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活动加1分/次,加满为止。 |
2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或有先进事迹受到县级以上表扬(10分) | 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荣誉得10分;有县级荣誉得5分;有部门级荣誉得3分;无荣誉不得分。 荣誉包含:奖项(个人、集体)、表彰、事迹宣传等相关的证书、文件、新闻。 | |
3.工作认真,态度端正,业绩突出。(10分) | 年度考核优秀,得10分;考核合格,得1分。 | |
四、廉洁自律(15分) | 1.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反腐倡廉相关的廉政文化作品、征文、优秀案例征集等活动。(5分) | 荣获省级以上奖项:一等奖(特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参加项目未获奖2分。 |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及处分。(10分) | 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党委级扣5分;无处分不扣分。 | |
五、创新考核项目 | 各党组织根据实际,自加党员考核项目进行加减分。(加减分均控制在10分以内) | |
备注:1.党员奖惩积分均参照当前年度内奖惩情况; 2.同项多级奖惩,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不同项奖惩,累积计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