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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9-00103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9-30
文号: 灌卫委〔2019〕1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现将《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关于印发《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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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委属各党组织:

现将《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抄送: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印发


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细则(试行)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一、理想信念

(40分)

1.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工作会议情况(10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党员培训、专题会议等。缺席会议扣2/次,扣完为止。

2.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会议情况(10分)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补选)会议等。缺席会议扣1/次,扣完为止。

3.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情况。(10分)

1.注册得2分,未注册不得分。

2.根据年度活跃度及总积分按优、良、中、差四档打分,原则上优秀不超过30%、差等不低于20%

4.按时参加支部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分)

1.缺席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扣1/次,扣完为止。

2.评选结果获得优秀格次得5分;合格格次得3分;基本合格格次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预备党员不确定格次,按基本合格格次给2分。

5.足额交纳党费。(5分)

按照要求上交党费,有迟交、少交、不交党费现象,不得分。

  

二、服务群众(10分)

充分发挥“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模范作用,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奖励范围不超过50%,且按档打分

三、先锋模范

(35分)

1.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15分)

1.参加固定学习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纪念建国、纪念五四运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活动加1/次,加满为止。

2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或有先进事迹受到县级以上表扬(10分)

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荣誉得10分;有县级荣誉得5分;有部门级荣誉得3分;无荣誉不得分。

荣誉包含:奖项(个人、集体)、表彰、事迹宣传等相关的证书、文件、新闻。

3.工作认真,态度端正,业绩突出。(10分)

年度考核优秀,得10分;考核合格,得1分。

四、廉洁自律(15分)

1.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反腐倡廉相关的廉政文化作品、征文、优秀案例征集等活动。(5分)

荣获省级以上奖项:一等奖(特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参加项目未获奖2分。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及处分。(10分)

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党委级扣5分;无处分不扣分。

五、创新考核项目

各党组织根据实际,自加党员考核项目进行加减分。(加减分均控制在10分以内)

备注:1.党员奖惩积分均参照当前年度内奖惩情况;

2.同项多级奖惩,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不同项奖惩,累积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