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精准保障,提升保障水平,根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原医疗救助七类人群中第五类“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扩面为困境儿童,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或重病及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六大类。
困境儿童作为医疗救助重点服务对象,从取得医疗救助对象身份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继统筹基金、大病保险之后按100%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累计医疗救助封顶线为16万元;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限制。
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本职工作,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源头上提升困境儿童救助水平,为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