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公告2019年第4号
(2019年12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10月21日对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项目主要包括1栋17层住院楼、1栋保障楼、医技综合楼、急救中心组合体工程、食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建设内容。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计单位为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回归建筑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监理单位为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文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等。
2012年9月至2019年8月,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项目资金收入共计41892.64万元,支出40947.99万元,结余944.6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实行立项审批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但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施工许可证未及时办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于2017年9月25日投入使用,竣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
(二)未及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三)未及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传染楼及高压氧舱项目、综合服务楼,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四)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支付连云港市投资项目咨询评审中心关于节能评估报告书专家评审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五)原始票据不合规。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工程项目支出收款人与开具发票单位不一致。
(六)差旅费管理不到位。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程公务出差审批单未经领导签字审批,城市间交通费无发票且部分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后报销不及时。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及时报批各项审批手续;二是强化对差旅费报销的管理。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一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及时报批各项审批手续。加强了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公务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凭发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