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公告2019年第5号
(2019年12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10月24日对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包括新建厂房土建安装、综合楼土建安装、钢结构工程、附属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该项目发包单位为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万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苏州和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县发改委的立项批文,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127.8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截至审计日,该工程共支出19152.7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但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竣工结算不实、施工许可证未及时办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对结算审核不严。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上报的结算金额21203.31万元,经审核,多计工程价款476.75万元。
(二)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2017年3月13日取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但2017年2月6日已开工建设。
(三)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使用。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施工图2017年3月20日经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合格。但2017年2月6日已开工建设。
(五)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1号、2号厂房截至审计日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经过竣工验收。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规范。灌南县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存在部分支付时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未有施工单位开具的正式税票等问题。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及时报批各项审批手续;二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一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及时报批各项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