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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70/2019-00040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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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6号(2019年12月9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22日对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

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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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公告2019年第6号

2019年12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22日对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一标段15-18、20-24、26-28#号楼工程,三标段19、25、29、30、31#号楼工程,附属工程、绿化、配电、给水、电梯等建设内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灌南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设计单位为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淮安市建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一标段为江苏硕华建设有限公司、三标段为连云港广厦建设有限公司。

灌南县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位项目主要包括一标段B1、B8-B9、B16-B33、B35、B37、B44、B45号楼工程,二标段B38、B41、B42号楼工程,三标段道路、停车位、围墙等附属工程,公租房B34、B36、B39、B40、B43号楼工程,绿化、配电、给水等建设内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灌南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设计单位为苏州六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监理单位为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一标段为江苏万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为江苏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为连云港市正恒建设有限公司、公租房部分为连云港广厦建设有限公司。

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工程财政拨款收入824.79万元,银行贷款收入4974.62万元,剩余为自营性收入。惠庄新苑二期工程财政拨款收入1351.62万元,银行贷款5452.09万元,剩余为自营性收入。截至2019年11月,镇西新苑三期工程支出项目资金15705.21万元,惠庄新苑二期工程支出项目资金16362.2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但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工程设计未公开招标、施工许可证未及时办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工程2015年10月22日经灌南县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

(二)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灌南县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公租房,灌南县镇西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标段、三标段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三)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截至2019年11月7日,灌南县镇西新苑三期、惠庄新苑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经竣工验收。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及时报批各项审批手续;二是加强对项目管理和监督,规范招投标行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灌南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一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及时报批各项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