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化服务场地及教学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化服务场地及教学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94-01-545972。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英雄南路与驹南路交叉口。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20亩(具体面积以自然资源局划拨为准),建设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规划设计为主),建成后主要用于建设理论安全教育、理论考试用房、警示教育展厅、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场地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