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兴港中心村港湖足球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兴港中心村港湖足球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兴港中心村港湖足球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89-01-573300。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中心村兴港湖西侧。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景观总面积4100平方米,五人制足球场1片,占地6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基础设施150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