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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20-00010 信息分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3-02
文号: 灌行审经〔2020〕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体育公园、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二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体育公园、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二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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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体育公园、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二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应急

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体育公园、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二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意新建灌南县体育公园、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二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应急避难场所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78-01-505730。

该项目位于灌南县体育公园、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二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灌南县体育公园、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第二中学、中等专业学校5个应急避难场所,总用地面积为53.81公顷,有效避难面积约为30.39公顷,可容纳避难人口约为10.13万人。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740万元。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