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新型
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0603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社区。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41.1亩,总建筑面积为101316.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73563.3㎡,商业配套用房18153.3㎡,兴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社区配套用房9600㎡。本项目共计五个地块,地块一用地面积约为25.8亩,建筑面积约为13042.8㎡;地块二用地面积约为31.1亩,建筑面积约为13360㎡;地块三用地面积约为39.7亩,建筑面积约为43180㎡;地块四用地面积约为8.6亩,建筑面积约为11262.5㎡;地块五用地面积约为22.9亩,建筑面积约为10871.3㎡;地块六用地面积约为13.3亩,建筑面积约为9600㎡,其中兴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为6500㎡,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为3100㎡;以及占地面积122050.85㎡的兴港湖公园等其他附属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6329.1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6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