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
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8-01-512309。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中心城区、10个镇(百禄镇、北陈集镇、堆沟港镇、李集镇、孟兴庄镇、三口镇、汤沟镇、田楼镇、新集镇、张店镇、)以及48 个村庄。
主要建设内容:1、中心城区(1)城东污水处理厂由原规模 1.5 万 m3 /d 扩建至 2.25 万 m3 /d,城西污水处 理厂由原规模 2 万 m3 /d 扩建至 4 万 m3 /d。(2)现状排水管网检测清淤约 228.34km,现状污水管网改造约 8.6km,管径 DN400-DN1500,新建污水管网 122.70km,管径 DN400-DN1000。(3)新增 3 座污水提升泵站。3 号提升泵站规模约 0.8 万 m3 /d,4 号提升泵 站规模约 1.0 万 m3 /d,5 号提升泵站规模约 0.3 万 m3 /d。 (4)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共计 29 个小区,共约 160hm2)。 2、 镇区(1)对镇区的 9 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2)镇区污水管网检测清淤 86.71km,新建污水管网约 85km。3、村庄 (1)新增 48 座污水处理设施。(2)新增污水管网约 80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18908.68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