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示连云港市
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
服务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安监所、各园区安监局:
现将《关于公示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通知》(连应急〔2020〕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各园区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各企业,鼓励中小微型企业积极引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效辨识管控安全风险,持续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关于公示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通知》(连应急〔2020〕50号)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