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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26/2020-00005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4-23
文号: 灌应急〔2020〕2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安监所、园区安监局:现将《关于建立“两评估一通报”制度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0〕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站位。“两评估一通报”工作是将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的重要举措,各镇、园区安监…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两评估一通报”制度 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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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安监所、园区安监局

现将《关于建立“两评估一通报”制度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0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站位。“两评估一通报”工作是将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的重要举措,各镇、园区安监机构需把准站位,将本工作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内容来抓紧抓好。

2、做好服务工作。将本文件及时发放到企业手中,并让企业自评打分,排查整改。及时对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厘清责任清单、提供整改措施建议等。

3、做好评估工作。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的目标任务,对辖区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评估表(企业)》(附1),进行评估打分,并于时间节点截止前5个工作日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局基础科,基础科将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4、做好监管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对部分重视程度不足、整改力度不到位的企业,请组织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务求实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评估中得分低于60分的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倒重新开展。

5、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思想定位。在开展“两评估一通报”工作过程中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一方面,对于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评估中得分较高的企业给与表扬,推广其经验做法;另一方面,对得分低于60分的企业及时通报,监督整改。

附件:《关于建立“两评估一通报”制度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031号)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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