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的通知》(连安办〔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园区安监机构主动加强与辖区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安全服务指导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举措,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的通知》(连安办〔2020〕17号)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