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全县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
时值疫情防控及新学期开学之际,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是督促各学校食堂开学前开展全项自查,针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表(《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
三是督促学校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工作手册(详见附件)。督促学校落实工作手册上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四是严厉查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分局在新学期开始前,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商店安排实地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记录的归档工作。
五是积极配合其他部门防控疫情的相关工作。
六是及时总结、做好宣传,请各分局于4月15日前将全县中小学食堂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局食品二科。
二、检查重点
1、严查环境卫生情况是否达标,因防控新冠疫情,本次假期较长,需对食堂操作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
2、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3、严查索证索票采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食用油、大米、小麦粉、肉类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生猪制品采购要查验检验检疫证以及肉品合格证)。不得使用假期前留存的食品原材料及调味料。
4、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餐饮具、烹饪用具、盛放用具、餐具清洗池、消毒池、刀板等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严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7、严查学校内、校园周边小餐饮以及商店经营行为。要重点调查有无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时限要求
本次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从2020年3月26日开始至2020年4月10日。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