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科室:
根据县编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机构编制保障的通知》(灌编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新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安监办)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室成员如下:
一、人员组成
负责人:陈林超
成 员:张慧智 王达天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系统内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加强卫健系统所属部门和单位医用危险化学品、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4. 配合县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落实,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