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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20-00008 信息分类: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1-19
文号: 灌卫〔2020〕1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对田楼镇林丰村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当前全县上下奋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战斗在第一线,齐心戮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对各级医疗机构就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开展了多轮全员培训…

关于对田楼镇林丰村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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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田楼镇林丰村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在当前全县上下奋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战斗在第一线,齐心戮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对各级医疗机构就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开展了多轮全员培训,要求落实相关防治措施。但仍有极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特别是田楼镇林丰村卫生室政治站位不高,措施落实不力,违反诊疗常规和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现对田楼镇林丰村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经查实,位于灌南县田楼镇林丰村十组的林丰村卫生室,在2020年1月19日、23-26日接诊有武汉务工史且有咳嗽发热症状的患者刘某,经输液治疗5天后病情未好转,患者1月26日至盐城市响水县人民医院就诊,后就诊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于28日11时由120转运至连云港市定点医院,并于1月29日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等法律法规,决定吊销田楼镇林丰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刘玉兵医师执业证书、孙守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灌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当前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