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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20-00004 信息分类: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2-07
文号: 灌卫〔2020〕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对李集镇中心村大东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当前全县上下奋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战斗在第一线,齐心戮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对各级医疗机构就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开展了多轮全员…

关于对李集镇中心村大东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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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集镇中心村大东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在当前全县上下奋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战斗在第一线,齐心戮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对各级医疗机构就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开展了多轮全员培训,要求落实相关防治措施。但仍有极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特别是李集镇中心村大东卫生室政治站位不高,措施落实不力,违反诊疗常规和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现对李集镇中心村大东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经查实,位于灌南县李集镇中心村组的大东卫生室,在2020年2月2日、3日接诊和武汉人员有密接史且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王某,经输液治疗2天后病情未好转,患者2月4日就诊于灌南县中医院,后转入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后由120转运至连云港市定点医院,并于2月7日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等法律法规,决定吊销李集镇中心村大东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顾永久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灌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当前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