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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20-00007 信息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3-16
文号: 灌卫〔2020〕1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灌南县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导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3月9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印发 灌南县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

关于成立灌南县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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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灌南县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导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39日印发

 

灌南县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导组

 

领导小组组长:任红剑                   副组长:王德权、管征汤、张源生

组别

小组长

分工

成员

 

1

 

朱建中

商贸流通及公共场所等,包括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广场、园林、景区,沿街门面“九小行业”等。

 

 

 

 

 

疾控中心3人;

卫生监督所3人;

综合监管科3人;

爱卫办2人;

医政科2人;

疾控妇幼科2人。

 

2

 

朱  清

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包括大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3

张  森

生产型企业等,包括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及施工企业。

 

4

 

陆继林

交通运输、农贸市场、机关单位等,汽车、高铁、船舶客运场站及运输工具,菜市场、农批市场,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生活场所。

 

5

 

薛  明

各类医疗机构及特殊场所等,二级、一级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卫生室,医学美容机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民政所属机构、收容站、看守所等。

1. 指导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15个技术方案,及各部门条线出台防控技术指南。

2. 除日常工作主动开展工作外,原则上各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赴有关单位开指导工作,各成员要熟练掌握有关技术方案,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

3. 原企业复工技术指导团队人员、任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