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索引号: 01430892X/2020-00004 信息分类: 重点领域,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4-29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一、 基本情况我县现有教育局发证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共10所,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9所、残疾人康复训练机构1所。上述10家校外培训机构于4月20日向县教育局提交了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二、 工作开展情况1.迅速传达部署。4月14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组织学校防…

灌南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和复工复课 准备工作督查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教育局发证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共10所,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9所、残疾人康复训练机构1所。上述10家校外培训机构于4月20日向县教育局提交了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

二、 工作开展情况

1.迅速传达部署。4月14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组织学校防控组成员单位、各镇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报备审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加强联防联控,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报备审批工作,严防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复工复课。

2.开展现场督查。4月21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组织县教育部门、疾控部门、镇政府三方人员4人,历时2天,对申请复工复课培训机构的防疫物资储备、临时隔离室设置、台帐制度、安全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提出整改意见30余条并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整改承诺书。

3.组织整改复验。4月24日,针对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临时隔离室设置不规范、防疫物资准备不充分等情况,督查组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复验。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精神,根据“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力度,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要求,适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回头望”,保证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清洁消毒到位、防疫物资储备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平稳过渡、有序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