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税收法规
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20-00021 信息分类: 税收法规,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4-30
文号: 苏财税〔2020〕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纳税人缓解疫情影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纳税人缓解疫情影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为方便相关纳税人及时享受上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在今年4月份、7月份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前,采取由纳税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资料,税务机关即时核准的方式予以实施。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