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民政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落实落细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
一是强化主动发现。县民政局和各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的沟通联系,认真组织开展摸排,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为困难对象及时补充应急食物、生活必需品,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是提高救助效率。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先行救助,事后补办手续。对因疫情而产生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三是及时拨付资金。县民政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力度,为全县16119名城乡低保对象、2134名特困供养对象、78名孤儿以及4355名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226.86万元。为1.9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272万元。对全县11个镇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生活困难人员实施救助1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0.7万元,发放物资折款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