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3550”常态化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8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1220”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以“利企便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运用系统化思维,创新审批服务模式,不断简化优化“开办企业”、“不动产交易”、“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流程,确保12月底前实现“1220”常态化,为全县加快高质发展,实现后发先至提供改革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常态化实现“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常态化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市场准入,使新生市场主体更加快捷便利进入市场。
(2)优化流程
行政审批局设立企业登记专职代办窗口,申请人只需到一个代办窗口,找一个代办员,提供一份资料,其余环节由代办员全程代办,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业务协同、集成服务”。
(3)明确职责
1.代办服务。提供登记全程代办服务,协同相关部门整合整个流程。(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2.银行开户。进一步优化企业开户流程,全面实行电子渠道预约开户和银行账户资料电子化审核,提高企业开户效率,缩短企业开户时间;大力推进商业银行企业开办代理服务(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3.发票申领。完善新开办企业一键套餐服务,全面推广涉税手续网上办,实现发票“在线申领,快递送达”。(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国税局)
(二)常态化实现“不动产交易”2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以商品房交易登记和存量房交易登记为重点,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存量房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2)优化流程
1.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组建前置服务平台,设立“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行“统一放号、一窗服务、统一受理、一次交件”,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缴税材料,后台审核并联处理,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内部跑”。优化缴费方式,提供“证书快递送达”的服务。
2.精简材料。以登记、税收常规性业务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精简合规、不重不漏原则,压缩精简重复收件材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清单目录、商定共同承诺时限并统一对外公布。
3.简化环节。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实现两项登记“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
(3)明确职责
1.互联互通、前置服务。县国土局、县地税局,建立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衔接,实现登记、税务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实施前置化咨询服务及代办服务,指导当事人完善各项资料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相关业务快速办理打好基础。(责任部门:县国土局、县地税局)
2.购房贷款。排查并压缩贷款审批过程中的收件材料、审批流程,材料以查验为主,大幅度压缩材料,开展提前服务,提升审核效率和放款速度;谋划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的建设。(办理时限:面签至出具批贷函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人民银行灌南县支行,各商业银行)
3.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不断深化“互联网+登记服务”,构建基于互联网以不动产登记为核心覆盖国土资源全业务的网上办事大厅,完整梳理部门内部服务事项,提供网上进度查询、政策咨询、业务预约、档案查询、登记申请、办理、结果反馈等服务;加快推进登记信息共享;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实现两项登记“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县国土局、各商业银行)
4.缴纳税费。地税部门选派专人入驻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一次性收件的要求配合县国土局制作统一的收件材料目录;谋划推动不动产交易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不见面纳税。(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县地税局)
(三)加快实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通过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2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2)优化流程
1.优化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审查、多图联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实施多评合一,在项目立项(备案)前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其他行政许可、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2.全面推行预审代办制。建立县乡联动代办服务机制,从源头抓起,提前介入,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预约审批,一企一案,建立台帐,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所需审批环节及审批时限,每个项目确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全周期跟踪项目审批流程、协调联动,并对审批时效进行分析。在具备审批条件下,由行政审批局出具项目预审通知单,各审批阶段启动审批,无通知单各部门不得进入正式审批流程。
3.实行一窗受理制。实行一窗收件,分头预审,多部门网上并联审批新机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完成时限为6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完成时限为9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由建设部门牵头,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
4.实行一表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各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由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共享办法,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对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5.实行分步骤计时制。各阶段牵头部门严格控制审批时限,并将本阶段时限分配至每个步骤,明确到每个环节,责任到每个人,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审批时限,特别是未按时完成每个环节目标的,要及时通报问责。
6.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环节。将出具地块规划条件及附图、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4个环节合并为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具地块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2个环节,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规划方案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审批、多图联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环节4个环节合并为规划方案设计审查、多图联审、民防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审批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节3个环节;将施工许可阶段的“建设工程各类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施工许可证核发”4个环节压缩为“项目登记和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2个环节,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总环节从12个减少至7个,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
7. 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把与基本建设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迁移入驻网上超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与相应审批无缝衔接,项目单位发布信息,中介机构报价服务,不见面磋商与洽淡,服务成果网上流转,强化全程监管,着力破解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难题。
(3)明确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实行项目源头管理,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部门、各乡镇(园区)配合,及时掌握有立项需求的项目情况,对项目进行编码,实现项目全覆盖。推行辅导代办服务,县审批局、各乡镇(园区)为每个项目确定一名责任人,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所需审批环节及审批时限,指导企业做好各项审批及“多评合一”准备工作;根据项目材料准备情况,审批局、各乡镇(园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预审,辅导企业完善材料;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选址意见、联合踏勘等工作。项目各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审批局、各乡镇(园区)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启动项目立项及相关环节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各相关单位)
2.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窗收件,分头预审,用时限定在6个工作日以内。
县规划局:完成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提出,自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县审批局 (牵头单位):全面实施“多评合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多评合一”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好相关评估和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工作。负责制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一表制申报表格和办事指南,明确所需申报材料。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时限定在2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编码及有关批文要及时在政务服务网并联审批平台录入。
县国土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时限定在2个工作日以内。
3.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窗收件,分头预审,用时限定在9个工作日以内。
县规划局(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一表制申报表格和办事指南,明确所需申报材料。规划方案审查时要充分征求消防、人防、供电、审批、执法、发改委等部门的意见,形成可操作方案。规划方案经过所有审查程序,按修改意见修改到位,公示结束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审定方案。
县住建局(多图联审牵头单位):积极与市图审中心合作,用时限定在5个工作日以内。
县行政审批局:民防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审批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时限定在2个工作日以内。
4.施工许可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窗收件,用时限定在3个工作日以内。
县住建局(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施工许可阶段一表制申报表格和办事指南,明确所需申报材料。按并联审批方式办理项目登记和各类合同备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备案(质量、安全)和完成农民工保证金、工伤保险、市政配套费相关手续,及时设立综合进件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内部跑”,用时限定在2.5个工作日以内。
县行政审批局:施工许可证核发,用时限定在0.5个工作日以内。
三、工作要求
1.明确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1220”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等不靠,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改革举措顺利推进。
2.狠抓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例会制度、强化业务衔接,及时通报交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集体会商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
3.做实档案数据。各责任单位要重视收集“1220”相关审批及中介环节的相关档案材料,按要求统计、报送各审批及中介环节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汇总至县行政审批局,以上数据及佐证材料将作为督查、考核的评价依据,。
4.强化督查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县审改办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县审改办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逐项目、逐环节通报各地、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
附件:1.灌南县开办企业审批服务标准流程
2.灌南县不动产交易审批服务标准流程
3.灌南县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标准流程
4.灌南县“1220”改革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4:
灌南县“1220”改革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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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态化实现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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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 |
办理时限 (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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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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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 银行开户 税票申领 审批局全程代办 |
1 |
场所证明 |
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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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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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态化实现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改革目标。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以商品房交易登记和存量房交易登记为重点,通过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实现存量房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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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 |
办理时限 (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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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到银行面签至出批贷函 |
0.5 |
1.身份证明 2.银行流水或者收入证明 |
各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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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缴纳税费 |
0.5 (并联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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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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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转移登记、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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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并联办理) |
1.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2.不动产买卖契约 3.不动产权证 4.抵押借款合同 |
县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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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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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态化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改革目标。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通过整合优化办理流程, 落实多评合一、电子审图、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2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其他建设项目在优化流程、信息共享基础上,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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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 |
办理时限 |
申请材料明细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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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审阶段 |
咨询服务、代办预约审批及“多评合一”前期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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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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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项阶段 |
项目核准备案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 |
2 |
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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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提出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
2 |
4 |
县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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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建设阶段 |
规划方案设计审查 |
2 |
2 |
县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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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多图联审 |
5 |
5 |
市图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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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审批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 |
2 |
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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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阶段 |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 |
2.5 |
8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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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施工许可证核发 |
0.5 |
2 |
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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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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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建设阶段中“规划方案设计审查”与“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审批”并联办理;施工阶段中“建设工程项目备案”与“农民工保证金、工伤保险收取,市政配套费征收”并联办理。
2.“多评合一”工作先期开展,与各环节并联办理。
3.申请材料明细见附件5。
附件5:
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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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环节 |
提交材料 |
提供查验材料 |
信息化途径获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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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备案、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项目申请报告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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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
企业法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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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提出建设用地供地 审查 |
用地申请 |
营业执照及单位法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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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地补偿到位证明 |
出让金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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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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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
用地红线图(或1:1000地形图)、规划设计条件 |
建设项目核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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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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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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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总平面布置图和建筑专业平、立、剖面施工图、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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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各专业电子图档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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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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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建设施工图图纸和总平面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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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勘察合同备案 |
勘察合同备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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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设计合同备案 |
设计合同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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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施工合同备案 |
施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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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监理合同备案 |
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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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备案 |
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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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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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立建设工程安全 监督备案 |
保险缴纳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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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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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承诺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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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资金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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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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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及审查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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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节能评估审查 |
节能评估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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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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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项目申请报告审查 |
项目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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