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
为切实加强我县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量,实现危化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职业化,根据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9号)要求,化工重点县应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申请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大队加挂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牌子,运行模式采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当否,请予批复!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 索引号: | 014310026/2020-00015 | 信息分类: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11 |
| 文号: | 灌应急〔2020〕30号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县委编办:为切实加强我县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量,实现危化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职业化,根据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9号)要求,化工重点县应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 ||
县委编办:
为切实加强我县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量,实现危化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职业化,根据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9号)要求,化工重点县应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申请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大队加挂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牌子,运行模式采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当否,请予批复!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