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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5-25
文号: 灌行审经〔2020〕3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 病院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 病院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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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 病院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院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院扩建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21460。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新港大道北侧泰州北路东侧。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床位数为150张的集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传染病防治、教学等为一体的传染病专科医院。配备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结核门诊、感染科门诊等、检验、挂号、门诊观察室、门诊治疗室、放射以及必要的病原微生物检测、隔离病区、ICU床位、负压病房等。占地面积3千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投入9千万人民币。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