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70-01-530378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社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02亩;一期用地面积约为60.2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85000㎡,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48936.52㎡,住宅建筑面积为42458.72㎡,商业配套用房等6477.8㎡,建筑密度23.34%,容积率1.21,一期规划总户数约328户。项目在建设以上主体建筑的同时,完成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铺设、配套道路铺设、给水管网、污水管网、绿化、配电、通信、照明、消防等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8910.91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 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