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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20-00042 信息分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5-28
文号: 灌行审经〔2020〕3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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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新型农村社区-瑞祥花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70-01-530378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五队社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02亩;一期用地面积约为60.2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85000㎡,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48936.52㎡,住宅建筑面积为42458.72㎡,商业配套用房等6477.8㎡,建筑密度23.34%,容积率1.21,一期规划总户数约328户。项目在建设以上主体建筑的同时,完成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铺设、配套道路铺设、给水管网、污水管网、绿化、配电、通信、照明、消防等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8910.91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 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