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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5-29
文号: 灌行审经〔2020〕4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湖水街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湖水街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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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湖水街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湖水街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湖水街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70-01-531557。  

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内。

主要建设内容:兴港湖水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8亩;建设9栋的3层、总计12000平方的商业用房,并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打造集餐饮、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服务项目。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