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二队公墓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二队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堆沟港镇二队公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2-01-531560。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内。
主要建设内容:二队公墓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亩,项目一期占地20亩,二期占地40亩;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进场道路、公厕、办公室、值班室、焚烧池、储藏室、停车场等相关公用及辅助设施。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