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月6日至1月18日,对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百禄镇政府”)2018—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百禄镇政府是隶属于灌南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单位。
2019年度决算报表反映决算收入7424.62万元,决算支出7424.6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百禄镇政府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上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至2019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上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建立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但执行效果一般。审计发现存在虚列财政支出、无依据支付税收奖励、挪用村级三项资金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编制预算。百禄镇政府2019年未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1.虚列财政支出。百禄镇政府2018年将本年度结余资金以“政府列支计提费”名义虚列财政支出。
2.账务处理不规范。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存在部分支出未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3.扩大开支范围。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存在为百禄派出所等单位支出费用的问题。
4.无依据支付税收奖励。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无依据支付税收奖励。
5.原始凭证不合规。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支付大学新生赠品、车辆修理费等费用无相关明细。
6.接受不合规发票。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存在部分支出票据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7.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存在部分差旅费报销单无经办人、领导人审批签字,部分差旅费报销时无住宿发票的问题。
8.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以支付“美丽乡村建设”、“扬百桥工程款”等名义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购置的部分固定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挪用村级三项资金。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挪用村级三项资金用于支付秸秆禁烧和信访费用。
(五)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
2.工程款收款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存在多笔工程款收款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问题。
3.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百禄镇政府2018年至2019年支付“改厕款”等各类未达招标数额标准的单项工程款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仅部分工程项目在灌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且无相关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书面记录。
(六)债权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结算。截至2019年末,百禄镇政府“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过大,且存在部分在职工作人员借款超过三个月未清理的问题。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完善报销手续。二是严格执行税法,防止税款流失。三是及时清理往来账款,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百禄镇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针对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百禄镇政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针对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百禄镇政府出台《百禄镇财务管理制度》(百政发〔2020〕46号)从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百禄镇政府已将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固定资产补登入账;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百禄镇政府已调整有关会计科目,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针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百禄镇政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切实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关于债权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百禄镇政府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理清债权债务情况,催收长期欠款,避免国有资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