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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6-08
文号: 灌行审经〔2020〕4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公共卫生监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建公共卫生监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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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建公共卫生监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公共卫生监测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公共卫生监测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29745。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扬州北路1号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北向东延伸60-70米。

主要建设内容:县疾控中心拟建成包括艾滋病实验室、水质检测实验室、食品检测实验室、地方病检测实验室、寄生虫病实验室、PCR实验室、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检测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检测室、预防接种副作用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室、实验用品库房、一般化学试剂库房、毒害性物品库房(剧毒品库)、易燃易爆物品库房、腐蚀性物品库房、废气、废水及医疗废弃物处理系统、应急物资贮备库房、供应站、污水处理设施、配电房、泵房、车库、消防设施等共计4600平方米的公共卫生监测中心。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