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新集镇徐老庄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新集镇徐老庄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新集镇徐老庄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38438。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徐老庄村。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在规划区集中建设村民住宅518户,住宅建筑面积72280平方米,其中低层住宅224户,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多高层住宅294户,建筑面积35280平方米;车库及储藏间576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共建筑面积4995平方米,其中幼儿园2995平方米、其他公共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77275平方米,占地面积28330平方米,容积率0.45,建筑密度16.52%,绿化率45%。项目在建设以上主体建筑的同时,完成规划道路约18000m2及停车场468m2的铺设,给水管(HDPE)4.0km、双壁波纹污水管3.7km及雨水灌渠2.8km的敷设,同时配套污水处理、绿化小品、配电、通信、照明、消防室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60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