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基层医疗机构发热 门诊病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基层医疗机构新发热门诊病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基层医疗机构新发热门诊病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38746。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 11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内、县妇幼保健院内。
主要建设内容:1.妇幼保健院:新建建设面积1000㎡妇女儿童专用发热门诊,投资预算900万,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隔离病区、办公用房等约68间用房。2-5.(堆沟港中心卫生院、三口中心卫生院、百禄中心卫生院、汤沟中心卫生院):新建建设面积800㎡,投资预算600万,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隔离病区、办公用房等约50间用房。6-8.(孟兴庄镇卫生院、田楼镇第一卫生院、北陈集镇卫生院):新建建设面积500㎡,投资预算500万,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隔离病区、办公用房等约34间用房。9-12.(李集镇卫生院、新集镇第一卫生院、张店镇卫生院、新安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面积400㎡,投资预算300万,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办公用房等约20间用房。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 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