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四好农路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四好农路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四好农路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8-01-539130。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路线主要经由合兴线、东万线、同九线、新S235,张新线、花兴线公路危桥改建、安防工程以及公路绿化美化和沿线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为了保障镇村公交、校车以及城乡客运班车等安全通行,积极推进物流下乡政策,项目还包括百禄镇公交首末站的场地整改建设、沿线老旧公交、三新线、三百线、袁花线、北李线等,主要涉及的乡镇有李集镇、新安镇、新集镇、百禄镇、三口镇五个乡镇,路线全长约97.29km,其中省道18.79km,县道46.45km,乡村道20.76km,其他道路11.29km;本次整治主要内容是县道、乡道以及村道等路面状况改善工程养护大中修、危桥改造32座、农村站台的拆除和新建,和农村物流节点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 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