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39178。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苏州南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主要建设内容:为有力巩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占地约30亩,设置床位250张,其中医养结合床位100张,计划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建筑呈“工”字型,主大门朝南,面向长江路,面向苏州南路设西门。建筑前面两幢楼分别为门诊楼、医技楼,分别两层,后面为住院(行政办公)楼、养老院楼,均为五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989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