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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20-00201 信息分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7-13
文号: 灌行审经〔2020〕5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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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硕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灌南县硕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39178  

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苏州南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主要建设内容:为有力巩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占地约30亩,设置床位250张,其中医养结合床位100张,计划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建筑呈“工”字型,主大门朝南,面向长江路,面向苏州南路设西门。建筑前面两幢楼分别为门诊楼、医技楼,分别两层,后面为住院(行政办公)楼、养老院楼,均为五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989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