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硕项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39178。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苏州南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主要建设内容:为有力巩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占地约30亩,设置床位250张,其中医养结合床位100张,计划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建筑呈“工”字型,主大门朝南,面向长江路,面向苏州南路设西门。建筑前面两幢楼分别为门诊楼、医技楼,分别两层,后面为住院(行政办公)楼、养老院楼,均为五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989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 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