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新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新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新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39177。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军民路南侧、新菀北路东侧。
主要建设内容:为有力巩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占地约40亩,新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医养结合思路建设,设置床位300张,其中医养结合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8036平方米。建筑呈“工”字型,整个建筑分为前后两排,前面一排两栋楼分别为门诊楼、医技楼(行政办公),均为四层;后面一排为住院楼、养老院楼,均为五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8882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