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新集镇工业集中区 二期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新集镇工业集中区二期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新集镇工业集中区二期工程规划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38445。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新集镇兴庄村(工业集中区一期西边)。
主要建设内容:规划范围:东至涟新线,西至河圈,南至义庄村北,北至北侧水系;占地面积:约43.22公顷,折合648.3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41.55公顷。建设内容:分阶段、滚动进行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按园区控规要求,完成土地平整、道路网络4850米、供电系统电缆沟5374米、给排水系统8616米、燃气供应系统干管总长3093米、电信系统及必要的园区配套设施、公共环境绿化系统建设(即五通、一平、一绿、一配套)。园区的开发整治和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同步、梯次滚动进行。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 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