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海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西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8-01-545952。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路—长江路)。
主要建设内容:全长1506米,宽24米。包括:道路部分、排水、路灯、交通设施部分。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856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