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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70/2018-00069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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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12月10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灌南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12月6日对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江苏骏通建…

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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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12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灌南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12月6日对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审计局委托,对该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灌南县审计局的责任是对此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情况

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海西大道西侧、纬一路南侧,建筑层数5层(局部6层),总建筑面积约6885㎡,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主要工程内容为:桩基、土建、水电、智能化和空调等。

(二)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县发改委的立项批文(灌发改投资发〔2017〕20号),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县财政未拨付资金,根据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2月20日与县政府签订的代建协议,项目资金支付先由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代垫,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原消防队地块及其建筑物的所有权,并由县财政局指定资产评估公司对原消防队地块的土地、建筑等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格与县政府应付的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新建工程代建资金进行抵冲,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局逐年回购。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对结算审核不严,部分项目多计工程价款。

2.建设单位未及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未能在开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新建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建议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基建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对已完工的工程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二是建议江苏万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编制真实的工程预(结)算,减少高估冒算情况的发生。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灌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根据我局的审计意见已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