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李集镇拐圩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灌南县李集镇拐圩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李集镇拐圩新型农村社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47722。
三、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区西北侧。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用地面积32180平方米,建设村民住宅187户,总建筑面积31451.8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074.83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377.04平方米,地面停车位192辆,项目面积率0.98,建筑密度30.9%,绿地率35.19%,同时配套道路铺设、给水管网、污水管网、绿化小品、配电、通信、照明、消防等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611.2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