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基层医疗机构新发热门诊病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灌南县基层医疗机构新发热门诊病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基层医疗机构新发热门诊病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84-01-549503。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11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内、县妇幼保健院内。
主要建设内容:1.妇幼保健院:新建建设面积1000㎡妇女儿童专用发热门诊,投资预算850万元,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隔离病区、办公用房等约68间用房。2-5(堆沟港中心卫生院、三口中心卫生院、百禄中心卫生院、孟兴庄镇卫生院):新建建设面积1000㎡,投资预算650万元,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隔离病区、办公用房等约50间用房。6-8(汤沟中心卫生院、田楼镇第一卫生院、北陈集镇卫生院):新建建设面积500㎡,投资预算450万元,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隔离病区、办公用房等约34间用房。9-12(李集镇卫生院、新集镇第一卫生院、张店镇卫生院、新安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面积400㎡,投资预算300万元,配备独立的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观察室、门诊治疗室、留观室、隔离病区、办公用房等约20间用房。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