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国资发〔2018〕74号
县国资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国有企业:
为全面掌握县属国有企业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灌政办发〔2018〕91号)及《县国资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灌国资发〔2018〕27号)精神,我办从12月20日起组织开展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金灌集团(灌农公司纳入金灌集团,不单独考核)、金路源集团、水务集团、城投公司、盐灌公司、化工园区投资公司、腾升公司、灌河半岛实业公司。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所列内容及评分标准。
三、考评方式
1.企业自评。按照《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办法》要求,由企业开展自评,并提供台账和项目建设图片资料。
2.中介审计。县国资办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相关部门评分。县国资办与相关部门对接,征询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县国资办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评分情况,结合平时督查和资料报送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比,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交县委县政府奖惩。
四、有关要求
1.要认真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考核从今年起已被纳为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各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业要专门成立考核小组,明确一名分管人和联络员专门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2.要加快时间进度。今年国有企业考核工作时间紧、内容多,再加之财务审计时间节点等,阶段性工作任务重,请各国有企业克服困难,精心准备,加快进度,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考核自评表及图片资料等举证材料报送县国资办考评科(联系人:蔡文怡,手机短号:697550),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相关工作(县督查办和牵头单位对各企业的目标考核,按县督查办要求执行)。
3.要严明考核纪律。在考核期间,各县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自评,既不虚报,也不瞒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应对年度考核。在审计机构进驻审计期间,要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工作,不得干扰审计业务,不得指使审计机构出具数据不实的审计报告。凡发现以上违规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年度考评资格,提交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县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管理指标评分表
2.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成效指标评分表
3.2018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一览表
灌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