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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26/2020-00019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9-01
文号: 灌安办〔2020〕4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灌云县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市县统一部署要求,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灌云县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符合…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灌云县安委办 <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 (点)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的 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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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灌云县安委办

<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

(点)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的

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要求,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灌云县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连安办[2020]82)转发给你们,请各镇结合《灌南县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灌安办[2020]23)文件要求,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梳理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满足《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技术规定》(AQ4128-2019)要求,对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表》(附件2)全面开展安全符合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店(点),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请各镇及时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按布点文件要求915日前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初步规划布点的零售店(点)名单汇总上报县安委办93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3)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蒋干君               电话:80326931

  箱:gnyjjjgj@163.com

 

附件1《关于转发灌云县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连安办[2020]82

附件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表》

附件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专项检查统计表》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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